一、案件基本情况
孙某(化名)与同伙多次在夜间潜入某自然保护区,利用强光头灯照射、网捕的方式猎捕林蛙,共捕获约300只,价值近2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案猎捕数量大,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辩护过程
面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赵飞全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将辩护重点完全放在“从轻、减轻”情节的挖掘上。赵律师指导孙某不仅要如实供述,更要积极退赃退赔。孙某家属配合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表示愿意以“增殖放流”的方式购买林蛙幼苗进行放生,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赵律师将这一系列“生态修复”行为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给法庭,作为孙某真诚悔罪、主观恶性降低的有力证据。
三、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且数量较大。但考虑到其在律师的引导下,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主动承担了生态修复责任,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四、案例评析
当案件事实难以撼动时,创造“从轻、减轻”情节是辩护的核心工作。本案中,专业的非法狩猎罪律师赵飞全没有放弃任何一点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将“生态修复”这一创新举措引入辩护,不仅符合当下恢复性司法理念,也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这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新的思路,即通过实际行动弥补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从而换取法律的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