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2日消息,佛山市育隆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假兽药,被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罚款6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4日,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根据市民投诉佛山市育隆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假兽药一事,对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内查获疑似假兽药产品“虹诺康”12瓶。经调查,该“虹诺康”产品具有抗菌、抗炎功效,且未取得兽药批准文号,属于假兽药。
佛山市育隆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假兽药的违规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对佛山市育隆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600元,并没收了违法所得120元以及非法财物“虹诺康”产品12瓶。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