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5版)
1)公司定期及不定期监督银行与客户对接情况,并检查客户赎货情况;
2)营销财务根据银行提交的月度报告,每月初对上月未赎货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提醒经销商30天内需要赎货的额度;
3)如经销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赎货,营销财务及总部资金组要求银行提供经销商未及时赎货理由,并内部评估是否存在还款风险。如经销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赎货,半年内不得使用三方承兑进行提货,公司信用额度也会暂停;
4)每季度公司均要求经销商提供预付款融资授信敞口到期还款承诺函,并报告经销商的实控人连带责任情况;
5)总部资金组每月定期向财务总监报告经销商授信和敞口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主要旨在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
公司针对预付款融资业务的风险已经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前期的业务开展过程中非常严格、规范地执行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因此公司在此项业务上的风险相对可控。截至2022年末,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综上,本次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营销业务发展,可降低坏账风险和损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7,471.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36%。因预付款融资业务,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的担保余额为33,262.8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5.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 交易种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和互换等外汇衍生品。
3. 拟持有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4.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5. 特别风险提示: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 交易目的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进出口业务以外币计价,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实施与公司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签约生效的合同、收发货形成的往来金额及其收付款为基础,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2. 拟持有合约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 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和互换等产品,不使用期权工具,不加杠杆倍数。
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外汇净敞口,逐月或者逐笔与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合约。单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具有国际A-或同等信用等级以上的大型商业银行。公司在交易银行均须获取信用额度,以覆盖衍生品价值波动风险。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均以通过框架合同或授权书与银行约定的方式实施和确认。
除对外币现金远期结汇业务执行交割获取人民币外,其它远期或互换交易均采用轧差以现金结算。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4. 业务期限
本次业务有效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公司以远期为工具进行一般套期,以互换合约进行滚动套期。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资金部、财务共享中心、审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评估、交易操作、交易记录和监督。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工作小组决策实施应急止损措施。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操作的衍生品业务种类、所涉及的币种、单个产品设置的期限,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使衍生品价格波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对冲经营活动净外汇敞口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或收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此外,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或合约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五、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款、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金额较大,随着外汇市场波动日益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六、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外汇衍生品将根据交易对手汇率报价进行评估,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综合收益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
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计提22,903,379元激励基金,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奖励对象进行分配。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3年10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8日和2023年10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73)。
二、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及奖励对象符合获授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与发放
公司以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激励基金亦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计提。每年激励基金的提取依据经审计的对应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标,提取上限不超过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
注:《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所指的“净资产收益率”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1、公司层面各年度计提标准及方式
根据公司的行业特征、过往业绩表现,以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2%作为激励基金提取的临界点,各考核年度(2023年和2024年)的计提比例及方式如下:
(1)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低于22%,不提取激励基金。
(2)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2%,可以提取激励基金,提取上限不超过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绩效考评工作组提出。
2、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基金管理办法》项下,公司需要对奖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的业绩进行考核,奖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奖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获得当期激励基金的前提条件之一,奖励对象按照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达成情况确定激励基金个人可获得的具体额度;若所在业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不予发放该奖励对象对应额度。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基金管理办法》项下,公司需要分年度对奖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奖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为奖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获得当期激励基金的前提条件之一;若奖励对象在该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下,则公司按照《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不予发放该奖励对象对应额度。
在:(1)公司层面业绩达成,(2)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3)奖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三项前提条件同时达成的情况下,奖励对象按照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达成情况确定激励基金个人可获得的具体额度;若上述任一前提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不予发放该奖励对象对应额度。
4、激励基金的发放安排
《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提取的激励基金各发放期及各期发放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董事会关于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获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对照前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公司2023年考核情况如下:
1、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34.62%,可以提取激励基金,提取上限不超过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绩效考评工作组提出。
2、经董事会审核,奖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
3、经董事会审核,奖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
4、经董事会审核,本次奖励对象未出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能作为奖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和本次业绩奖励对象均达成《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获授条件,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的条件已经成就。
三、 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及分配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
鉴于《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业绩激励基金计提的获授条件已成就,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2%,可以提取激励基金,提取上限不超过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情况,公司2023年度实际计提激励基金22,903,379元,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奖励对象及分配的相关规定,经绩效考评工作组提出,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具体方案为公司拟向285名符合获授条件的奖励对象授予业绩激励基金共计22,903,379元(税前)。
(三)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说明
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由绩效考评工作组负责组织,具体发放事宜将由董事会另行审议决定。
四、 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方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本次计提和分配不会对公司2023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意见
经查阅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的条件已经达成,奖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拟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22,903,379元,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奖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和经营管理团队三方利益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