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实习记者 孙志文
拟向控股股东1元剥离亏损资产欲“保壳”的*ST天沃,最近在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后,12月8日,公司遭江苏证监局警示,同时公司以及董事长、时任董事长等十余名相关当事人还因业绩披露等违规行为,被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未披露定增保本保收益协议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
12月8日晚间,*ST天沃(00256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陈玉忠、刘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在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张家港市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鑫投资)获配1510.99万股,配售金额1.1亿元。公司时任董事长陈玉忠、时任控股股东刘斌关联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源)、乐鑫投资签署《协议书》,约定乐鑫投资本次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金安全及年化投资收益率不低于9%,否则陈玉忠、中国能源应以现金补足差额或者乐鑫投资有权以年化收益9%的价格向陈玉忠、中国能源或其指定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份。但公司未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中披露上述定增保本保收益协议事项。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时任董事长陈玉忠、时任控股股东刘斌,主导并签署了上述定增保底协议,且未及时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不准确
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此外,1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代)易晓荣等共计十余名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天沃科技或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天沃科技未在《证券法》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业绩预告不准确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7.70亿元。3月28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17.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0.46亿元。6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9.45亿元,净资产-16.1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未预计净资产为负值,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天沃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2.1条、第5.2.2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的规定。
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和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代)易晓荣,董事、总经理彭真义,董事、副总经理王煜,董事储西让、夏斯成,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超,时任副总经理王胜,副总经理顾琛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司文培、时任总经理俞铮庆,监事李川、杜逢辰、朱伟,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会计差错更正
*ST天沃前三季度净利骤减近5亿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ST天沃的主营业务包括能源工程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和国防建设三大业务板块。
业绩方面,*ST天沃于10月27日发布三季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约28.89亿元,同比增加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01亿元,同比减少154.19%。
值得一提的是,11月8日晚间,*ST天沃(002564)发布公告称,公司对2017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对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由期初数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
据最新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ST天沃2023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成本增加3000多万元,而净利润由-6.22亿元变为-10.94亿元,减少4.72亿元;归母净利润由-5.01亿元变为-8.77亿元,减少3.75亿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8日收盘,*ST天沃报4.07元/股,跌幅2.26%,最新总市值为34.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