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简称衡阳合力)、安徽合力(六安)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六安铸造)、蚌埠液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蚌埠液力)增加投资,投资金额分别为276,583,099.14 元、293,926,918.90元、403,348,659.39元,分别计入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的资本公积。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4-013)。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公告编号:临2024-012
债券代码:110091 债券简称:合力转债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都云飞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简称“衡阳合力”)、安徽合力(六安)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六安铸造”)、蚌埠液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蚌埠液力”)增加投资,投资金额分别为276,583,099.14元、293,926,918.90元、403,348,659.39元,分别计入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的资本公积。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该投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公告编号:临2024-013
债券代码:110091 债券简称:合力转债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
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对象名称: 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简称“衡阳合力”)、安徽合力(六安)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六安铸造”)、蚌埠液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蚌埠液力”)
● 投资金额: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2022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分别增加投资276,583,099.14元、293,926,918.90元、403,348,659.39元,分别计入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的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47.50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47,50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27,271.8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3,177,728.11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35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对子公司的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实际已投入子公司资金,于2023年12月末已全部拨付。因3家全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在账户余额和待支付承兑事项,对子公司的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台账“累计投入金额”区分差异。
2、表格中[1]、[2]、[3] 为本次向3家全资子公司的增加投资金额。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情况
由于“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扩建及智能制造南方基地项目”“合力(六安)高端铸件及深加工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蚌埠液力机械有限公司扩建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公司以对应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待投入差额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衡阳合力增加投资276,583,099.14 元,六安铸造增加投资293,926,918.90元,蚌埠液力增加投资403,348,659.39元。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分期拨付上述募集资金汇入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投资完成后,对应的增加投资款分别全额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注册资本,公司仍持有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100%股权,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加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衡阳合力
(二)六安铸造
(三)蚌埠液力
注:上述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加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增加投资,投资金额分别为276,583,099.14元、293,926,918.90元、403,348,659.39元,分别计入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的资本公积。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增加投资,投资金额分别为276,583,099.14元、293,926,918.90元、403,348,659.39元,分别计入全资子公司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的资本公积。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该投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衡阳合力、六安铸造、蚌埠液力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相应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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