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即车上人员开门时,不认真或者未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造成碰撞。如此行为,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S002庄头路段,有一辆小轿车跟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擦。接警后,该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小轿车的驾驶室车门半开,一辆电动车倒在车门后侧。在现场,双方当事人向民警讲述了事发的经过。
据小轿车的驾驶人赵某陈述,事发时,他想起来有些东西在车辆的后备箱内,所以想下车拿东西。为此,赵某将车辆临时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结果车门刚打开,后方一辆电动车就撞了上来。
对此,电动车驾驶人张某表示,当时自己是沿着非机动车道走的。到达事发地点时,他发现前面有一辆轿车停着,就变道从左侧通过。然而,就在经过时,车门突然打开,自己避让不及撞了上去,所幸车速不快,人并未受伤。
经交警认定,在此起事故中,赵某承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
交警提醒,路内临时停车需要打开车门时,一定要先观察来车方向有无车辆、行人通过,待确认安全后才能打开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