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怎么办?要么走法律途径;要么走当地政府的调解路径。
有位派出所长介绍了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的几个做法:一是现场调处,能够解决30%左右的问题;二是会同村社区干部调处矛盾;三是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会同平安办、司法所等站所调处矛盾;四是收集证据,调查材料,告知当事人走法院途径。
一般来说,第四种做法是少之又少,除非前三个做法都做了也处理不了。比如某村民家里一条狗冲撞到了一位村民,导致该村民轻伤,经过派出所、司法所、镇政府、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始终达不成协议,最终还是到法院起诉。
首先,当前,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数量多压力大。据了解,一些派出所受理的矛盾纠纷(求助类)数量占整个警情的70-80%。
某农村派出所长介绍,矛盾纠纷的特点主要有四点:一是矛盾纠纷种类比较多,如土地、宅基地、情感、债务、工资等纠纷;二是涉及利益广泛,如经济、情感、尊严、面子等;三是矛盾化解的不稳定性,也就是说,矛盾调解之后,有的就没事了,有的可能还会反复;四是后果不可预测性,看似一些小小的矛盾,有的时候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
为何老百姓遇到矛盾问题喜欢找派出所?有位派出所副所长分析道:一方面派出所是24小时值班,打110比较方便,随时可以找得到人;一方面有些部门推诿不管;一方面是群众强调预防,迷信于公安的强制力量。比如有些纠纷的确涉及到了暴力的危险,但又没有发生暴力,公安又不好管。可群众就会问,难道要等打起来才管?公安机关有时候很无奈。
面对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有的派出所警力明显不足,在有的矛盾纠纷调处当中,有些当事人要求比较高,达不到自己的诉求,就不听从调解,使得矛盾纠纷耗费了民警的太多精力。这也造成一些派出所民警不愿意化解矛盾、不愿意做群众工作,觉得调解纠纷费时费力又不讨好。而且调解纠纷又需要专业、公道、耐心,要求很高。
其次,公安派出所调解纠纷,还得要依法、自愿。有的时候可以说一些硬话,也可以采取一些硬措施,但一切得依法进行,还要最大限度解决问题,防止矛盾出现反复。
有一些矛盾纠纷,仅靠派出所一方也不能调处。有很多时候还得要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站所协同处理,或者是报经乡级党委政府牵头处理,或者是引导走法律途径。
调处矛盾纠纷,还得要依法、自愿,不能无原则地和稀泥。对于有些达不成的无理无原则条件,当然只能引导走法律途径。
同样,按照警情分流的原则,归公安的由公安负责,其它如家庭、经济等民事纠纷,也可以分流到相关部门单位。
再次,需要加强派出所的调解队伍建设,以充分适应当前矛盾多发的形势。据一位街道派出所负责人反映,城区矛盾纠纷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偶发性矛盾。比如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的矛盾冲突,人与人之间大多是陌生关系。一种是长期性矛盾。比如居民小区的邻里、家庭、经济、劳资等纠纷,人与人之间大多是熟人关系。
对于偶发性矛盾,可以由警司联调负责,也就是说,由司法行政部门向派出所派驻专业人民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协同调解矛盾。对于那些长期性矛盾的调解,可以由社区民警与社区干部共同组织化解,当然,专业人民调解员也可以参与。
但是,如果调解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法院诉讼就是一条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