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王学钧
孩子刚一出生,个人信息就被人偷走卖了!
近日,媒体曝光了这样一起案件。在网吧当网管的李光(化名)通过黑客技术侵入某新生儿信息网站,窃取新生儿信息2.6万余条,然后伙同两个开儿童摄影店的“下线”,向全国各地的儿童摄影机构销售。截至案发,三人通过售卖新生儿信息获利30余万元。
所幸,一位不堪推销电话骚扰的新生儿妈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了案。接到报案后,江苏常州新北区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抓获了三位犯罪嫌疑人。最终,经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泄露新生儿信息的李光等三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1万元至8万元不等。
这起案件令人震惊,发人深省。
刚出母胎,不少人的个人信息就开始“裸奔”了。这起案件提示人们,当下,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还很严重。在某些阴暗的角落里,利欲熏心的李光们正在以身试法,不择手段地做着盗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生意”,就连刚出生的孩子都不放过。
被贩卖的新生儿信息是李光从某个新生儿信息网站上偷来的。相关报道没具体说这个网站叫啥名,主办者是谁。不过,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个网站存在重大安全漏洞。李光只是一个普通网吧的网管,就算掌握一点儿黑客技术,水平想必也很有限。如果连这样一个人都能轻易“黑”进来,从容筛选、下载相关信息,这个新生儿信息网站也太“大意”,太不把新生儿信息安全当回事了!
对此,当地办案部门也有所发现,并特别制发了风险提示函,建议负责网站开发的技术公司及时修复技术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并引导使用该网站的医疗单位做好账号密码定期更新等工作,保障新生儿信息安全。
对不少部门和机构而言,这也是一次提醒。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在这个意义上,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任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网站或平台都必须有正当性、必要性,都必须全力消除系统漏洞,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
在这起案件中,有关各方的表现令人欣慰。在被推销电话骚扰之后,那位新生儿妈妈没有像别人那样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在意识到孩子个人信息被盗之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报警。接到报警的当地公安部门也没有轻忽这件“小事”,而是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紧接着,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依法审理,及时对李光等人给予严惩。
这说明,只要被侵权一方和相关部门都能动真格的,个人信息保护完全可以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