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下午3点08分,呼和浩特赛罕区西喇嘛营村一处平房电线短路起火。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扑救过程中,发现起火平房所在院落中储存了各类型液化气罐82个。
起火平房所在院落不是专业存储危险物质的仓库,且距离民房较近,这些罐体长时间的高温烘烤可能引起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经过消防救援人员快速处置,现场明火被迅速扑灭,危险品被转移至安全地带。
经查,这些危险品为居民周某非法储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周某涉嫌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赛罕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赛罕区昭乌达南路派出所对周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小编提醒广大市民,严禁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高,一旦发生泄漏,遇明火易发生爆炸,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呼和浩特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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