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20日消息,长虹能源公告,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内物资采购合同》中涉及的设备质量问题,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73.1万元,赔偿经济损失1.64亿元,以及承担原告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等费用。2024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5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公司将商议后续应对措施,如决定上诉,将在上诉期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公司将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