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5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施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奈曼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奈曼旗境内乡道开八线、东茫线、扣青线启用3套双向定点测速设备及城区内电子警察6套抓拍违法行为。
一、定点卡口测速设备位置(双向车道)
1:开八线53公里+600米
2:东茫线15公里+700米
3:扣青线8公里+100米
二、电子警察
1:青山路与老哈河大街交汇处(四方向)
2:工业路与生态大街交汇处(东西方向)
三、卡口限速与电子警察
测速卡口标准为限速70KM/小时(违法行为:超速、未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且测速路段已按规定安装相关交通标志标识牌。
电子警察(违法行为: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未礼让行人等)且路段已按规定安装相关交通标志标识牌。
四、公示日期与启用
1:公示日期: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7日
2:启用日期:2024年4月18日
五、处罚标准
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新颁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奈曼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18日
来源:奈曼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