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段时间,上交所密集披露对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措施。
据统计,半个月之内(10月27日至11月10日),上交所对24家债市主体采取书面警示、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
涉及的债市主体包括福建福晟集团、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广西旅游发展集团等发债主体,财通证券等服务机构,以及对中国华阳经贸集团破产管理人、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等。
从处分原因来看,信息披露违规占比最高,涉及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等主体,其中,信息披露"迟滞性"与"不完整性"成为违规重灾区。
如苏宁电器,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发行人发生债务逾期事项,其中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的逾期金额合计28.96亿元,占发行人2023年末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绝对值的30.42%,但发行人未及时就相关事项披露临时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中介机构,财通证券被上交所书面警示。财通证券在为某发行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挂牌申请出具相关文件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对申报文件中募集资金用途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有效核查,影响债券申报文件的准确性。
此外,金花投资控股集团等3家公司破产管理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中报,被交易所书面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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