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
南京明孝陵景区内的石兽骆驼
被人用记号笔写上“到此一游”
引发关注
中山陵园管理局官网资料显示,明孝陵景区内有一条明孝陵神道,路两旁依次排列着狮子、骆驼、麒麟、马等石兽。
管理局官网资料显示,明孝陵坐落在钟山南麓独龙阜玩珠峰下,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与皇后马氏的陵寝,始建于公元1381年,1398年朱元璋安葬于此,到1413年建成“大明孝陵神功圣德碑”,历经32年之久。明孝陵被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作为明清皇家陵寝扩展项目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据上游新闻报道,5日上午,中山陵园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处理了,我们安排了专业团队对文物进行了修补保护。”对于黑色记号笔字迹能否被完全清除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要想一点影响都没有不太可能,但能正常清理掉。”
此前曾有网友建议,不如在这些石兽外面布置一个玻璃罩子,防止游客触碰。对此建议,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太具有可行性,“它里面不透气,特别是梅雨天气时,对文物影响特别大”。 工作人员表示,“未来会加大巡查,节假日期间在文物周边会安排文物志愿者,还会准备相关的播报语音”。
据此前报道,广西河池市凤山地质公园“百年才能生长一厘米”的钟乳石,被刻上了“某某某到此一游”刻字印记,共有两处;一女子在贵州道真县赤脚进入奥陶纪晶花池拍照,同样也引发了生态保护争议。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海军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不仅仅是崩解、倒塌、砸碎、拆除、焚烧、炸毁等明显的破坏行为才可能被追责。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应结合被破坏对象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和美学价值综合判断。如果破坏虽小,但对自然资源或名胜古迹的自然性、原始性、完整性造成严重损害,也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前已有因破坏自然遗迹被追责的案例。例如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案,三名游客擅自攀岩破坏地质遗迹,被分别判处刑罚,共同承担600万元赔偿责任,并在全国媒体上道歉。又如广东一古荔枝树被施工压断的案件,责任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被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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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游新闻、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新京报此前报道、网友评论
值班编辑 古丽 实习生 康斯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