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义乌发布消息,《义乌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发布,其中提及,支持科技创新。对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不低于实际研发投入经费的2%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于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和重点实验室分别最高给予100万、200万和1000万元奖励。运作30亿元产业基金和30亿元科创母基金(二期),引导支持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重点用于支持“4+X”先进制造业领域的产业项目。
来源:义乌发布
责编:彭勃
校对: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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