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会尝试劝说村民同意“先拆迁,后补偿”,甚至还可能在这一过程中采取威逼利诱的方式,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拆迁方1:“你现在同意拆,配合我们工作,后面我们会多给你补偿。”
拆迁方2:“签完拆迁协议,还能不给你们补偿款吗?”
拆迁方3:“别人都签了,你不签,到时候可就没你的补偿款了。”
上述这些话语经常会出现在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协谈的过程之中,没有了解过相关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很容易被蒙蔽,同意拆迁方先拆后补,结果导致在后续的安置补偿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那么,在征收过程中,拆迁方可以先拆后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由此可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拆除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如果拆迁方在补偿问题上没有就拆迁老百姓的房屋达成协议就开始拆迁,这无疑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利,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不要被拆迁方的话术所蒙蔽。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了难题,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法律程序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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