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随意处置装修垃圾行为说“不”!
日前,彭浦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至闻喜路某店铺门前时发现,店门口堆放了数十袋装修垃圾,随即找到现场负责人询问。
经过询问得知,该店铺正在进行装修,但并没有与任何作业单位签订过装修垃圾收运合同。现场负责人觉得把装修垃圾随意堆放在店铺门外,每天负责路面清扫的环卫作业人员会帮助清运。面对现场负责人的“想当然”,执法队队员对他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该行为涉嫌未按相关条款规定处置装修垃圾。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装修垃圾应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如果装修管理责任人将装修垃圾随意交给无资质作业单位处理,可能会导致装修垃圾将无法进入回收环节,成为废弃物,从而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
在进行现场教育后,执法队队员还制作了现场执法文书并固定现场证据,同时约负责人面谈进一步了解情况。
彭浦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
彭浦新村街道辖区内沿街商铺较多,店铺装修情况经常发生,执法队将持续加强检查力度,打击装修垃圾私自外包或者私自处理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装修垃圾运输,守护城市市容环境的整洁和有序。
来源:上海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