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我来大学报到啦,不但能继续学业,还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我感到生活充满希望……”帮教对象小李到校后,第一时间拨通了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电话。
17岁的小李正值高三的关键时刻,为获得“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造成他人经济受损的严重后果,小李本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并予以训诫。
本案经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临河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检部门通过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查,深入社会调查后,查清此案的前因后果,了解到小李因认识偏差而实施了犯罪。案发后,小李及其父母第一时间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在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就学现状、帮教条件等基础上,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依法对小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党旗辉映检徽红,红心向党正气扬。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惩治”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最大限度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始终坚持以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家庭伦理为目的,以“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为原则,不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努力让人民检察院成为广大妇女儿童主张权利的正义场所、抵制不法侵害的牢固靠山、获得温暖保护的强大力量。
“大家都听明白了吗?”“明白了!”在临河区第十小学的课堂,清脆的应答声传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从四个方面切入主题,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郝晶晶的讲解深入浅出、鞭辟入里,以趣味问答、现场互动、真实案例分析等多元化方式,激发青少年法律意识,上好“法治第一课”。
近年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将党建融入司法为民,打造“党红润法 金徽护民”品牌,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构筑“党建+业务”全方位、深层次、多维度创新发展的局面,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提炼检察工作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把司法为民融入检察工作,切实提高党建、法治宣传的公信力、影响力、传播力、引导力。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下一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党建特色工作模式,精心设计创建载体,开展贴近检察业务的主题实践活动,助力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并在党建品牌创建完成后持续释放品牌效应,在实践中扎根,在服务上提质,在效率上加码,切实推动临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平安临河、法治临河建设贡献力量。”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平说。(郝晶晶 马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