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外之地
编造、散布网络谣言
需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
江西宜春一男子为博眼球
在个人视频账号发布不实信息
涉嫌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
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
并进行教育和罚款
案例
网民徐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2024年1月31日,奉新网警网络巡察中发现,某短视频平台网名为“斤**韭菜”在自己短视频平台发布随意剪辑视频,配以标题”你们那里是这样的吗?#清洁工#正式工“,并进行发布。
视频内容为:“环卫局的正式清洁工每天啥事也不干,就花钱雇佣临时工去扫大街,一年净赚六万,并附带一张环卫工人工作的照片”。
视频发布后,立即引起网民关注、点赞,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转发扩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通过巡察发现,“斤**韭菜”为奉新县市民徐某某,奉新网警第一时间依法传唤徐某某。
经询问,嫌疑人徐某某如实交代其为了博取眼球,博取流量,吸引更多的网民观看以增加浏览量,擅自将未证实的图片和信息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
目前,嫌疑人徐某某因实施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罚款并对其进行教育,关闭短视频账号,删除相关短视频信息。
2024年
作为公安部部署的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我们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净化网络空间环境
警方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发布或者转发谣言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友共同遵守网络秩序,共同维护网络环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网警在此提示大家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面对未证实的消息
坚决不做谣言的“编辑器”
共同营造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来源:宜春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