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月26日电 1月26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被罚60万元。临金罚决字﹝2024﹞1号显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信贷管理不到位、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给与罚款6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01月8日。
信用中国网站显示,早在2023年5月24日,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罚款75万元,距离本次处罚不足1年。
资料显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区政府前街,法定代表人为王运斌,其股东有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山东远通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