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徐春想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奓山人民法庭走进企业园区,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实现当庭调解、当场解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充分调查“剥茧”案情
2021年11月,原告武汉某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王某长期租用该公司的1800余平方米的厂房及700余平方米的办公楼用于加工生产活动(案涉租赁房屋实际由王某旗下某科技公司使用),每半年支付租金。但王某在缴纳第一期后就开始拖欠租金,原告多次催款并让王某出具付款承诺书后王某仍未支付,原告书面通知解除案涉租赁合同,并要求王某及其某科技公司限期搬离园区,但对方一直未履行。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及某科技公司支付欠付租金、占用费、物业费、水电费、仓储费及违约金等。
巡回审理“上门”解纷
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陷入“僵局”的主要原因是被告王某拖欠租金,原告采取“锁门”的方式将二被告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等扣留,并对案涉厂房停水停电,导致本就经营困难的被告某科技公司无法通过变卖产品回笼资金。为防止该矛盾纠纷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及时高效地化解纷争,奓山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了”该厂房内的办公室,并邀请案涉厂房所在产业园的其他企业前来旁听。
庭后调解“握手”言和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案件双方的诉辩意见,并现场清点被告某科技公司被扣留的物品,依据当庭提交的相关证据,耐心细致地围绕争议焦点组织调解,一方面向王某阐述租赁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向原告释明被告公司现在面临经营困难,只有被告摆脱困境,才能更好回款履约。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武汉某公司同意被告分三期支付租金、占用费、物业费、水电费、仓储费等,并分批交还产品及生产设备,给被告某科技公司生存与发展以“喘息”之机。
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我们这次来园区开庭,既是为了方便群众,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也是为了送法上门让更多人受益,避免再发生类似纠纷。”调解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对旁听的租户进行零距离普法,现场讲解民法典房屋租赁相关知识,并互相交流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重诺守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法治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方”的法治宣传效果。
蔡甸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蔡甸法院持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的“巡回审判”机制,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企业“办公室”,“面对面”便利诉讼,“零距离”普法宣传,发挥案件示范引导作用,深化司法便民举措,不断努力交出司法为民“高分”答卷。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