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剑河县国家司法救助“五心”工作室成立,6名被救助对象现场领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悉,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发布会上,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了近年来该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基本情况与成效。
2021年以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从服务和保障民生出发,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多举措抓实国家司法救助。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及时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现实困难,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确保有需要的人都得到救助。
为不断顺应新时代发展需要,该院与多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促进检察机关与外部单位的工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通互融,形成工作合力,让司法救助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其中,该院为深化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积极采取“检察+妇联”救助协作机制,与妇联共同签订了《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将困难妇女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不断加大困难妇女救助线索摸排力度,全面了解妇女因不法侵害遭受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从而确保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都得到救助。
周甲芝(化名)是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居民,今年已60岁,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早年与前夫起诉离婚时,因民事起诉状将其名字写错,导致周甲芝离婚判决书上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致使其再婚时无法办理结婚手续,周甲芝便向剑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该案件进行调卷审查、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听取意见等诸多环节后,最终向当事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向周甲芝出具说明文书,周甲芝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得到纠正,并成功申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困扰其长达15年的烦心事、揪心事得到解决。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周甲芝生活困难,便主动联系周甲芝,告知其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经调查核实周甲芝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其救助,最终周甲芝获得10000元司法救助金,并帮助其获得了一份小区保洁员的工作,让其不再为生活而担忧。
近三年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3件43人,发放救助金33.5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即脱贫户)18件18人,发放救助金19.5万元;救助农村地区其他困难当事人25户25人,发放救助金14万元。
发布会后,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揭牌成立黔东南州首个国家司法救助‘五心’工作室,并现场为6名被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卡铁介绍,“五心”既耐心、诚心、细心、真心、暖心。国家司法救助“五心”工作室将主要针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开展相关工作,耐心接待来访群众,以一颗赤诚之心对待信访群众,认真细致地办理好每一起救助案件,真心实意地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让救助对象感受到检察温暖。
下一步,该院将以成立“国家司法救助‘五心’工作室”为契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剑河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欧阳章杰
编辑 蒋鸿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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