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0日消息,壶关县金鑫建材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被壶关县应急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4年1月17日,壶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陪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对壶关县金鑫建材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采场内北部通往采场顶部台阶的运输道路局部最大坡度约32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壶关县金鑫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