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杨某打算租房,为了不在租房的过程中被骗,杨某想知道出租的房子要符合什么条件。
解析: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4 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此外,承租人杨某如果想租房,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由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租金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了防止被假房东骗钱,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检查房东的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为了保证这些证件不是伪造的,最好再到房管所、居委会或物业部门了解该房屋的产权状况,必要时还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到房地产管理登记部门查阅出租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
第二,如果出租人不是真正的房东怎么办?出租人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也可以是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所以,出租人可能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出租人不是房东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其有权出租,承租人除了查看不动产权证以外,还要认真检查出租人的身份证、房东委托其出租的委托书,最好与房东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第三,认真检验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是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根据之一,所以,一定要仔细检查,辨明真假。检查不动产权证的时候要看不动产权证上是否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公章,身份证原件上的姓名与不动产权证上姓名是否一致,出租房屋和不动产权证上所写的房屋是否一致。此外,还要看一下不动产权证上是否还有其他人的名字,是不是由几个人共有该房屋,以及是不是存在抵押等情况。
第四,出租人即使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在房屋租赁中,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其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如果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应该到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是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县,就在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办理。因此,租房之前一定要全面考察房主的身份、房屋的产权状况,确定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