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关于深化生态文明实践 推动首都花园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花园城市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
会议强调,建设花园城市,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美丽北京建设、进而为美丽中国建设作贡献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方面。
要抓好规划落地,把北京建设得越来越美、越来越宜居,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强化规划引领,认真实施城市总规,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抓紧细化花园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和建设标准。
彰显首都特色,突出“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深入挖掘首都自然山水价值,用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设计统筹,精心把各项要素综合起来,塑造花园城市景观风貌,使城市面貌与首都精神气质相统一。
推动城绿融合,深化全域森林城市建设,实施好园林绿化彩化三年行动,完善绿色空间结构。加强花园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百千工程”、背街小巷治理、韧性城市建设等有机衔接。
加强宣传引导,创新花园城市建设机制,引导法人单位、居民家庭积极参与,营造“人人是园丁”的社会氛围。加强精细化治理,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环境更美、生活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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