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1日电 (谭伟旗 孙震)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采取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欠款。
据悉,2020年,刘某向朋友杨某借款,借款到期后未偿还欠款。因到期久拖未还,2023年5月被杨某诉至法院。该院判决刘某偿还杨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既不主动申报财产情况,也不出面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刘某,但其均不回复电话、短信。
执行干警依法对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发现其名下有一辆汽车并查封该车车籍,但因无法确定车辆踪迹,导致无法扣押涉案车辆。
2023年11月,办案法官接到杨某提供的车辆踪迹线索,为保证涉案财产不被转移,执行干警于次日驱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并在楼下停车位中找到被执行人名下的汽车。
办案法官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通知刘某下楼配合办理车辆扣押手续,当场向刘某释明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的法律后果。
刘某表示,能够在近期内立即偿还全部款项,随后办案人将涉案车辆查封并扣押至该院。3日后,杨某向该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表示双方债权债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并对该院执行工作的效率、质量表示高度认可。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敢打必胜的信心、铁腕亮剑的勇气,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