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分拨中心因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被处以罚款20000元
2023年04月27日,兰州市邮政管理局就甘肃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分拨中心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甘肃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分拨中心
法定代表人:杨飞
住所:西固区
品牌:京东
二、案由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三、主要事实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3条第2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整改
承办单位:兰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2月18日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