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八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到三穗县境内G60沪昆高速K1588下行处(凯里往湖南方向),发现一辆小车开着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内,车旁两名男子正拿着手机在操作。
执法人员立即将车靠边停好,做好安全警示后立即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驾驶员张先生解到,春节期间,他带着一家四口人从黄平去往岑巩老家拜年。行驶事发路段时候,汽车突然抛锚。张先生还从网上查询到了一个救援电话,不过,对方要求添加微信后要求转账2350元,然后再进行救援。
得知该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张先生的转账行为,告知其肯定上当了,正规的救援部门是先提供清障服务再收取费用,并且会开具收据。在做好安全警示措施后,执法人员帮助张某联系了高速公路救援部门,并将车上人员安全转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等待救援。
交通执法温馨提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驾驶人应当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牌,车上人员应立即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并立即拨打12328进行求助,切勿随便拨打网上搜索到的所谓救助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记者丨梁传明
来源:百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