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宸鑫隆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被罚5596元
2月6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四川宸鑫隆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凉山州财政局决定,对四川宸鑫隆科技有限公司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5596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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