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4日消息,樟树市碧美佳美容会所因未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案,被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并给予警告。
据公告内容,樟树市碧美佳美容会所的经营场所地址已由宜春市樟树市金都路江南华城门店变更为樟树市江南华城原售楼部(府桥路西),但未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案。
樟树市碧美佳美容会所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构成了未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违规行为。因此,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并给予警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