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4日电 (谭伟旗 王艺璇)网络直播行业兴起,主播成为很多人向往的职业,但主播与公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条件较多、违约金过高等问题,直播从业者普遍年轻,法律意识不足稍有不慎就可能“入坑”。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件。
据悉,原告与被告签订《主播签约合作协议书》,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艺人包装,被告在网络平台进行直播活动。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以其怀孕为由向原告请产假,原告未同意,被告开始罢播。原告欲与被告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存在过错,遂就合同的履行、违反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产假的性质和内容等法律规定向原、被告进行讲解。
考虑到被告刚刚成年不久,对“产假”的理解有误,且被告目前的状态处于找工作的尴尬期和困难期,故承办法官协商原告视被告窘境以及其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等因素酌情减少违约金金额并宽限给付时间。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离开法庭时,被告向承办法官连连道谢,表示今后一定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避免成为“法盲”。
法官提醒,在签订合同时要详细阅读合同条款,谨慎提防“违约陷阱”。传媒公司也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制定合同应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客观事实,在签订合同时就合同条款耐心向合同相对方释明,减少双方发生争议的概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