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2月2日消息,近日,一则由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发出、对象为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创投)的律师函在社交媒体和一级市场行业群内“广为流传”。事件当事人梅花创投个人LP苏女士称,给梅花创投及其实控人吴世春的律师函已发出,同时给其他监管机构的信件也在线上线下同步发出。这封律师函显示,苏女士是梅花创投的个人LP,吴世春没有允许她提出的相关请求且微信拉黑了苏女士。
天眼查信息显示,苏女士作为LP出资的其中一只基金是由梅花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珠海梅花心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官网信息显示,梅花创投成立于2014年,是国内最活跃的早期投资机构之一,管理着约100亿元人民币基金和1亿美元基金。吴世春也是业内知名的天使投资人,代表案例包括大掌门、趣店、小牛电动等。对于该事件,梅花创投不做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