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虚拟网络无人识
便肆无忌惮
在网络上造谣
诽谤侮辱
“按键”伤人
网络平台
绝对不是肆意发泄私愤之地
近日,保山龙陵一网民频繁在各短视频平台发布某女子照片,并配上一段侮辱性文字,意图在网络上对该女子实施网络暴力。
龙陵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网友举报后,依法传唤视频发布者王某。经查,王某先前与段某关系比较密切,后关系破裂。王某为打击报复段某,遂利用其日常收集的段某及段某家人的照片,编辑添加侮辱诽谤文字后,在各短视频平台发布。该行为损坏了段某及其家人的名誉,侵害了段某的人格尊严。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生活在同一片法治蓝天下
每个人都要恪守遵纪守法的底线
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公民
【来源:云南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