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1日消息,厦门晖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被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万1任元整(Y51000)。
据公告内容,厦门晖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款第四项的规定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四部分危险化学品类《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第二十二条第一阶次,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万1任元整(Y51000)的处罚决定。
厦门晖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