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31日消息,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被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86980.4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3年3月,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实施蒋坊-滹源220KV线路工程项目时,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经确认该单位违法占用宽滩林场林地面积2388平方米(合3.58亩),涉案林地地类为灌木林地和疏林地,森林类别为省级公益林。
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的违规行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责令其限期于2024年7月31日前依据《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蒋坊-滹源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恢复被毁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86980.4元。
来源:金融界